2010年3月18日,建德森林公安梅城中队办案民警当面退还犯罪嫌疑人周某价值3000元的礼卡。办案民警依法办案、拒收礼卡的行为,受到犯罪嫌疑人家属好评。
2009年7月17日,村民周某因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为减轻其罪责,周某家属多次托人打招呼,请办案民警 “高抬贵手”,并表示会给予相应的“感谢费”,被办案民警严词拒绝。周某家属仍暗中向办案民警送上了3000元的礼卡,这让办案民警犯了难,如果直接推还给周某家属,他们肯定还会纠缠不休;经过深思熟虑,在当面推脱不掉的情况下,中队长将卡如数上交给大队领导。在多次审讯该犯罪嫌疑人时,办案民警均采用思想教育和政策攻心,对其做了大量教育感化工作,使之认识到自己行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并告知其家属,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量帮周某取得法院的从轻判决。通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犯罪嫌疑人周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鉴于周某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近日,办案民警再次对周某讲明了秉公执法、不枉不纵的理念,并当面退还3000元礼卡;森林公安的耐心教育和人性化执法,让周某深受感动,他表示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再也不会犯错误。
据悉,森林公安在办案中已多次拒收违法当事人土特产及现金礼卡。年初时,寿昌中队民警就拒收一违法当事人的山茶油和冬笋,谁料当事人趁民警不注意时将东西丢在办公室就跑,中队民警特地登门亲自送还了物品。(黄玉林 王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