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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刑满释放又进监狱 三年前犯的案一样要追究
2017-03-28 14:00

有多次盗窃前科的溜门窃贼,刚刑满释放又进了监狱,这一次却是因为三年前的一起案子。

近日,大洋某水产合作社负责人向派出所民警反映,刑满释放刚1个月的丁某经常在他的鱼塘旁溜达。民警经仔细询问后得知,原来在2014年,这家水产合作社曾发生过现金失窃,正是丁某偷走了合作社的7000多元钱。合作社负责人只记得那是2014年上半年,鱼塘生意正好,每天卖鱼和顾客钓鱼的收入多达千元。为了方便,负责人将现金留在了办公室的抽屉中。有段时间,他发现抽屉里的钱不断变少,还以为是妻子拿走了。后来两口子说起这事,才发现谁都没有动过这些钱。

当时,附近有村民经常见丁某在鱼塘边转悠。知道丁某是个惯偷,合作社负责人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找到了丁某。该负责人骗丁某说鱼塘装了监控,并且拍到了丁某,让丁某把偷走的钱交出来。丁某知道事情败露了,但因为偷来的钱大部分已被挥霍,他只分三次归还了3000元钱。合作社负责人见丁某家庭困难,也就没再追究。今年3月,出狱了的丁某再一次出现在鱼塘周围,负责人担心旧戏重演,选择了报警求助。

民警立即立案侦查。丁某交代了自己曾在2014年多次光顾合作社办公室偷钱的事实。丁某曾因盗窃多次入狱,最近一次是在2016年10月,但他从未交代过该犯罪事实,终究他还是要为自己做过的事承担应有的法律后果。(记者 纪婕妤 通讯员 翁益明)

责任编辑: 储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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