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全国共有27个省(区、市)311所监狱批准999名罪犯离监探亲,而我市也有一位服刑人员获准离监探亲,回家过年。目前已安全顺利返回监狱。
每逢佳节倍思亲,对于尚有亲人在监狱服刑的家庭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而对服刑人员而言,过一个和家人团圆的春节曾是遥不可及的梦,在2018年,这个梦,照进了现实。刘某是此次离监探亲的服刑人员之一,由于在监服刑期间表现优秀,他被获准在春节期间回到三都与亲人相聚。当年因盗窃入狱,获刑10年,如今刑期已经过半,如今的他已经40多岁,父母年纪都比较大,孩子也在外面打工,家庭条件并不是很好。节日的短暂相聚,让他重归社会,再融亲情,更增加了他好好改造,早日出狱的决心。此次能够回家过年,他很开心,在家度过了春节之后,他已于2月19日回到了服刑的省十里坪监狱。
离监探亲,是指准予符合一定条件的罪犯暂时离开监狱、探望亲属,是监狱对罪犯的一种狱政奖励。《监狱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监狱可以根据情况准其离监探亲。除个别省份外,大部分省份近十年来基本停止了这项制度的执行。而此次在全国范围内重启离监探亲活动,正体现了新时代监狱执法工作法与情的融合,折射出监狱践行治本安全观的开放姿态。
为保证此次离监探亲工作的顺利进行,建德市司法局工作人员通过多次实地走访罪犯家庭,科学的评估离监罪犯的社会危害。多方合作,利用当面报到、电话报到、微信视频通话、发送定位信息等方式全面做好罪犯监管帮教工作,保证了离监探亲期间服刑人员管的住、控得牢。
(见习记者 朱海玲 通讯员 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