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周岁禁骑电动车、禁止加装遮阳伞……
为规范电动车驾驶人的驾车习惯,提高安全行车意识,今年,我市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再次升级,从驾驶人员到上路交通规则按照“七个一律”进行严管。
“七个一律”涉及七大块内容:
1.对电动车违法搭载三人(含三人)以上,经鉴定为机动车且无证驾驶的,一律予以拘留;
2.对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对电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一律从严处理;
3.电动车安装遮阳伞等妨碍驾驶的装置,一律拆除收缴;
4.对电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当场拒绝接受处罚的,一律扣留车辆;
5.酒后驾驶无号牌电动车,一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系列的,一律严肃处理;
6.电动车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一律拖离现场;
7.驾驶人(乘坐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的,一律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提醒,根据相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且所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据统计,从正月初七至正月十五,我市交警部门共查获电动车各类违法1000余起。
(记者 吴燕 通讯员 邵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