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粮食局、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下达了《2009年建德市订单粮食政策及实施办法》,对订单粮食收购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明确:
最低收购价格有大幅度提高。2009年我市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标准,每50公斤早籼谷(三等,下同)90元、晚籼谷92元,分别比去年提高13元。
订单粮食实行价补分离。政府补贴部分以奖励方式通过综合直补一卡通向售粮农户发放,收购价格不再含政府价外补贴。对签订早稻订单的种粮大户(指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农户)、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经农业部门认定为运作管理规范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每交售50公斤订单早籼谷奖励20元,最高每亩不超过140元;对一般农户每交售50公斤订单早籼谷奖励10元,最高每亩不超过70元。对签订晚稻订单的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交售订单晚稻谷在2500公斤及以上且合同履约率达80%以上的,每交售50公斤(含2500公斤)奖励14元,最高每亩不超过140元;一般农户每交售50公斤奖励7元,最高每亩不超过70元。
继续开展“订单粮食”预购定金发放工作。对签订“订单粮食”合同、具有一定规模、信誉好的种粮大户,在其自愿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经村、乡镇(街道)、市粮食收储公司审核,市粮食局、财政局认定后,由市粮食收储公司根据订单合同数量预付一定的收购定金,在种粮大户售粮时收回定金。所需资金由农业发展银行提供贷款,市财政给予贴息。
建德新闻网记者:坚代军 通讯员:徐高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