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是钱塘江流域禁渔期首日,当天,杭州、金华、衢州三地联合开展2024年钱塘江流域禁渔期执法行动,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保护渔业资源。
当天上午9时,我市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公安、海事在梅城镇渔政码头集中,整队出发。执法人员从梅城镇三江口水域巡查至兰溪市女埠服务区码头,沿江检查渔船集中停泊情况、集中停泊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随船渔具是否清理上岸并进行封存管理;依法打击违反禁渔期制度进行捕捞、无证捕捞、电鱼等各类涉渔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清理违规网具,对发现违规使用的丝网、地笼网等捕捞渔具及时进行清缴。
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四中队负责人表示,禁渔期间,全市所有渔船须进行集中停泊,在集中停泊点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属地乡镇(街道)要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管理,确保禁渔期间的渔船安全。禁渔期间,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执法巡查,严肃查处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违法行为,确保禁渔制度有序稳定实施,确保渔业生态安全。
据了解,钱塘江流域禁渔期从2024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持续4个月。我市境内禁渔范围涉及新安江、富春江、兰江三条省级河道,全长87.4公里,新安江河道从新安江水电站到三江口,富春江河道从三江口至桐庐交界处,兰江河道从三江口至兰溪交界处。禁渔期制度是在天然水域主要经济生物的繁殖期和幼鱼生长期禁止捕捞作业,减少对水生生物产卵群体和幼体的损害,使水生生物资源得以休养生息。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邵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