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夏季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治理,规范道路交通行车秩序,日前,市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夏季交通安全特点,市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实际,以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人群、重点违法行为为切入点,紧盯“一早一晚”时段,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闯红灯、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严厉查处。
在寿昌镇西昌路,市交警大队寿昌中队检查发现,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家长违法搭载了两名小孩,而且两名小孩都站在前面,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执勤交警提醒这名家长,万一突然急刹车,孩子的脖子、头部都可能受伤,而且孩子应该坐后面,安全座椅也应该安装在后面。
按照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可整治行动中却多次发现违规载人的情况。除了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行为,未佩戴头盔等现象也较为突出,有人甚至一只手抽烟、一只手骑车。对此,执勤交警现场对违法市民进行了宣教并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据市交警大队寿昌中队中队长高捷介绍,从近期检查情况来看,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整体较好,但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有所反弹,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杨村桥镇整治点,执勤交警在对一辆摩托车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该摩托车驾驶员身上有浓重的酒味。经检测,该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4毫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对其处罚驾驶证暂扣六个月,重新考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路。
此外,现场也查处了部分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情况。
市交警大队杨村桥中队副中队长洪腾华表示,有些市民对饮酒驾车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存在侥幸心理。同时,还发现有电动自行车主虽然戴着头盔,却没有系好扣带,也是非常危险的。对于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违法行为,民警进行了现场纠正和宣教,让他们认识到正确规范佩戴头盔的重要性。
【编后语】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象征,守法礼让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接下来,市交警部门还将持续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稳定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守护辖区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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