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明化工有限公司:
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申请人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的对你公司位于建德市洋溪街道朱池社区被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申请,现将申请人提交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申请书》副本、《杭州大明化工有限公司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方案》送达于你公司,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请你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机关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资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资料的,不影响补偿决定的作出。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叶波,15988154552
附件: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