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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建德市全域旅游发展扶持政策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3-23 16:01

各相关单位:

为发挥政府补助资金对推进我市重大旅游休闲项目规划建设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快推进我市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文旅产业融合,根据《建德市全域旅游发展扶持政策》(建文广旅体〔2020〕53号),市文广旅体局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建德市全域旅游发展扶持政策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当年无严重违法经营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未发生食品安全经营事故和因违反环保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旅游企业(本市国有企业除外)和个体工商户。

二、申报项目要求

1.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

2.投资额的认定以提供的合规票据为依据。以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参考,提供的佐证材料应包含发票、记账凭证、付款记录,同类型费用10万以上需提供相应的合同,投入的内容包括规划设计费、建设工程(土建、装修、景观绿化、停车场、标识系统等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建设费用),最终以会计做账科目中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两类为依据,不包括土地款、场地租赁费,单笔费用5000元以下不予认定。

2.申请补助资金的项目在2020-2021年度已实施完成、开业运营并产生第一笔经营性收入,项目绩效已经显现,且该项目未在市文广旅体局、其他市级部门及上级部门获得财政资金补助。

三、补助标准

按项目申报年度所在村的景区村创建档次区分补助标准,补助标准认定后不再予以追加或变更。位于3A级景区村庄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20%予以补助,第一笔补助下达一年后再补助1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位于2A级景区村庄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15%予以补助,第一笔补助下达一年后再补助1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其他村的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15%予以补助,第一笔补助下达一年后再补助5%,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财政局统筹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该项政策补助,最终通过竞争性分配确定奖补项目及奖补金额。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业主单位向所在乡镇街道进行申报,需提交《2020年度建德市全域旅游发展扶持政策补助项目推荐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推荐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初审。各乡镇街道、平台组织对项目进行初审,主要审核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投入的真实性、项目绩效情况,必要时可委托开展项目审计。审查同意后,统一汇总报市文广旅体局。

(3)市局初审。市文广旅体局收到申请补助项目资料后,组织相关科室对项目与政策的符合性及真实性进行审核,并邀请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项目现场核实。

(3)专家评审。市文广旅体局根据初审结果,组织相关部门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并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评审,听取项目业主对项目情况的汇报,专家及部门对项目进行评分,拟定资金补助计划。

(4)情况公示。市文广旅体局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及其项目单位和拟补助的计划按规定进行公示。

(5)党组审定。市文广旅体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补助项目及补助金额。 

(6)资金拨付。市文广旅体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资金,并拨付至项目单位。

五、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可在属地乡镇进行项目补助申报;

2.各乡镇街道收到通知后,尽快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并进行项目初步审查、汇总,请于4月15日前将《推荐表》等书面材料送交市文广旅体局产业促进科。

联系人:王志强 联系电话:18758076262,676262

附件:

2020-2021年度建德市全域旅游发展扶持政策补助项目推荐表.doc

2020-2021年度建德市全域旅游发展扶持政策补助申报汇总表.doc


建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 李宛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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