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评估机构:
受建德市人民政府委托,将对位于建德市梅城镇姚坞区块部分范围内森林资源、经营权等资产进行评估(具体面积以委托单位提供的范围线为准)。评估基本要求:按照委托需求规范评估。评估费用标准按浙江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浙价服[2011]90号)计取。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希各机构积极报名参与该项目的评估工作。评估机构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并有2名以上(含2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参加,同时已列入浙江省林业局公布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特色机构名单。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24年3月6日16时前提交《建德市梅城姚坞区块部分范围内森林资源、经营权等资产评估工作参选申请表》等相关材料至梅城镇,逾期未交者即视为自动弃权。
联 系 人:舒钰 联系电话:18069885137
吴军 联系电话: 13819161863
附件:建德市梅城姚坞区块部分范围内森林资源、经营权等资产评估工作参选申请表
建德市林业局
梅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