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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建德市文化产业集聚平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4-08 14:5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文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文化企业招引培育,加快推动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根据《建德市文化产业集聚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建文创中心〔2023〕2号)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建德市文化产业集聚平台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建德市文化产业集聚平台(除共富学堂)申报认定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文创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组织推荐工作。

二、申报时间

2024年4月8日—4月18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全市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村经济合作组织

(二)基本条件

1.在本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

2.近两年来未发生过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或其它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事件;

3.推荐申报建德市文化产业集聚平台,需符合《建德市文化产业集聚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建文创中心〔2023〕2号)的有关要求。

四、推荐申报办法

(一)具体流程

1.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所辖区域范围内文化产业集聚平台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对照认定条件做好指导和初审,并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报送时需在申报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市委宣传部(市文创中心)按照《建德市文化产业集聚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建文创中心〔2023〕2号)的认定标准进行审核和组织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3.根据评审意见,确定建德市文化产业集聚平台预选名单,报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确定,确定拟认定的平台名单并在建德新闻网公示,公示期满(5天)后,无异议的,由市委宣传部(文创中心)发文命名。

(二)申报材料

1.建德市文化产业集聚平台申报表(详见附件1-2)。

2.推荐情况报告。根据认定标准进行逐条对照,应包括申报平台的基本情况、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三年规划、配套设施建设、相关扶持政策等;有文化企业招引入驻要求的平台需提供企业花名册;申报文创客厅需提供活动台账。

3.相关证明文件。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注:五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交单证即可)。

4.其它按要求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正确评估并如实反映平台建设和产业发展情况,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二)申报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由各乡镇(街道)把关核实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市文创中心)。电子压缩文件(统一命名:**乡镇(街道)***文化产业园区、文创城镇、文创街区、文创村落、文创客厅申报材料)于2024年4月18日前报送至文创中心汪达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经认定的文化产业集聚平台可申报当年度文化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扶持。具体扶持办法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德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实施办法》建文创中心〔2022〕2 号执行。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市文创中心联系。联系人:汪达  13735455217文创中心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广兴路10号(新安江广场边原图书馆)五楼

建德市文化产业集聚平台申报表

建德市文化产业集聚平台(客厅)申报表

建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4月8日

责任编辑: 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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