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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营造健康文明生活环境
2022-06-07 08:20

根据新修订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年1月1日起,我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包括娱乐场所、经营性住宿和餐饮等限制吸烟场所全面禁止吸烟。那么,我市各公共场所禁烟政策落实情况如何?日前,市控烟办组织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单位,对主城区部分公共场所开展控烟联合执法检查。

记者跟随检查组来到映江会足道馆,发现足道馆大厅只张贴了一个禁止吸烟小标牌,入口处还设置了有灭烟装置的垃圾桶。检查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足道馆大厅张贴的禁止吸烟小标牌是老版的,不是最新版的,存在禁烟标志不明显、不规范的问题。记者在该足道馆大厅看到,时不时有顾客手握点燃的香烟前往前台结账,“禁止吸烟”标志形同虚设。

随后,检查组随机抽查该足道馆包间,发现所抽查的包间内全然没有禁烟标志,还设置了多个烟灰缸,多个包间的烟灰缸里都有烟蒂,有不少顾客在包间内吸烟。

检查中,有的顾客表示足道馆并没有提醒室内不能吸烟,也有顾客表示虽然知道不能抽,但是烟瘾来了忍不住。

按照《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个人将处以50—200元罚款,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未履行管理职责的,可处以2000—20000元罚款。对于映江会足道馆违反《条例》问题,新安江派出所民警表示,已按规定做出了相应的处罚,对吸烟者当场处罚50元,对管理不善的单位当场处罚2000元。针对映江会足道馆禁止吸烟标志和控烟宣传标语张贴不够醒目、仍摆放烟灰缸等问题,检查组也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

此外,检查组还前往酷鱼网吧、新安江农贸市场、恒太城和新安雷迪森酒店等室内公共场所检查控烟情况,检查中未发现这些场所内有吸烟现象,大部分场所都在醒目位置张贴着禁止吸烟标志和控烟宣传标语,并撤销了室内的烟具,在室外设置了吸烟区,但还存在个别场所禁烟标志设置不规范、版本不正确等问题。

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组对不符合要求的场所提出了监督意见,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份,杭州首次在禁烟标志里增加了电子烟禁烟标志。因此,禁烟场所不仅禁止点燃烟草制品和吸传统卷烟,也将电子烟纳入了禁止范围。

据了解,今年是杭州市娱乐、经营性住宿和餐饮等场所结束限制吸烟过渡期,实行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的开局之年。我市以执法检查为抓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场所控烟联动检查,并以此为契机,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将控烟工作融入到日常监管中,定期开展控烟联动执法,推动控烟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并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浓厚的控烟氛围。

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邵纯表示,为做好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加强执法,积极宣传,鼓励公共场所主体积极申报创建无烟单位;疾控机构应落实控烟健康知识宣教,做好对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指导;公共场所主体应树立第一责任意识,根据《条例》主动配合做好场所控烟工作;个人应做好自身健康的“守门人”,做到“我戒烟、我健康”,对公共场所禁烟情况进行监督,做到“我监督、我时尚”。让控烟形成社会共识,以“烟头不落地,建德更美丽”行动持续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

【编后语】公共场所控烟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树立健康生活理念,提高控烟防护意识,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确保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得到有效落实,共建洁净、和谐、宜居无烟环境。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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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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