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工作导向,推动城市科学规划、精心建设、精细管理,促进城市生产发展、生活宜居、生态良好,打造城市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为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不断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持续营造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近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展文明城市交通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检查车辆违停、实线变道、斑马线不礼让、闯红灯等重点违法行为。
当天,记者跟随执勤民警在江滨中路拱新路口发现,短时间内出现了多起市民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情况,执勤民警均上前拦停进行警示教育或予以处罚。此外,在当天整治行动过程中,还发现了“横穿马路”“车内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等问题。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出行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提高自身安全出行意识,确保出行安全。
(记者 吴凯 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