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11日杭州讯(记者 )在今年的浙江两会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明确表示:年内省高院的部分庭审将开通网上直播,任何一个普通市民都可以到网络上看到案件的审判过程。
12日上午9时,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对一海上货运贸易纠纷案二审进行网上视频直播。届时,本网将联合浙江法院网同步直播,百姓可直接通过网络实时了解庭审详情。
省高院院长应勇曾对记者透露,随着科技法庭的建设和对庭审公正公开透明的要求,省高院今年的一大新举措就是打造“数字庭审”,今后将以网上视频的形式对省高院内的部分庭审案件进行直播。
目前省高院各法庭内的网线已经基本铺设完毕,随时可选取一些公众感兴趣的典型案例,在省高院的网站上进行庭审网络直播,而有关海上贸易纠纷的案件的确可以吸引众多市民的眼球,同时也是百姓普法的一个良好渠道。
省高院民三庭负责人说,庭审直播更重要的一点在于,对于法院工作进行了公开。
4月12日,上诉人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被上诉人宁波联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海上货运代理合同欠款纠纷案将进行网上直播。2005年10月,上风公司委托联众公司代为办理两批宁波至澳大利亚布里斯班港的国际货物运输事宜。联众公司认为其已经履行了代理义务,两批货物在布里斯班港共产生滞箱费、堆存费计133254澳元。由于上风公司没有支付上述费用,联众公司于2006年10月24日向宁波海事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上风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因主张权利所花费的合理损失。
一审法院曾于2006年12月4日作出判决,认为联众公司的诉讼请求部分成立,上风公司支付联众公司滞箱费、堆存费133254澳元及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驳回联众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上风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称:原判认定联众公司实际垫付了上述费用没有事实依据;货物在布里斯班港口被滞留是由于联众公司的原因所致,联众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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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兑现诺言12日庭审网上直播
2007-04-12 09:06
责任编辑: 付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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