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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新政出台
2008-12-23 19:03
□ 陈向阳 徐君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普及高中段教育,优化高中段教育办学结构,我市日前出台了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政策。
    按政策规定,2009年我市有六所学校参与春季招生,分别是新安江职业学校、乾潭职业高中、市工业技校、先锋职业高中、雾江职业学校,共计划招生1300名。凡是本市2009年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自主填报志愿,并向自己所就读的初中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1月11日至1月15日。
    报名结束后,由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春季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学生在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定和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新生于2009年1月16日由各初中学校派老师带领到录取学校报到,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凡未报到的学生必须回原初中学校参加学习。
    春季招生录取的职校新生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开学时一次性交清。春季招生的学生在中职学校就读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助学金待遇。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后,通过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者,获得中职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对于涉农专业学生、家庭贫困学生给予免除全部或部分学费,对优秀职教学生将给予奖励。
    春季招生的学生自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之日起即取得职业高中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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