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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的政学分离实验
2009-07-14 16:30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近日,吉林大学制定了新的《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其中规定,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不担任各级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实现了行政管理与学术决策的相对分离。

 

  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是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发扬学术民主、保障学校学术决策科学规范的组织,是吉大学术评议、审议、论证和决策的最高学术权力机构,设校学术委员会、学部学术委员会和学院(含研究院、所)学术委员会。

 

  此前,已经有北京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开展了类似的实践,使得大学院校行政管理与学术决策相对分离的话题一再升温。

 

  吉大新政

 

  根据新章程,吉林大学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采用轮值制,任期两年。每次换届要求有较大比例的新增委员,一般连任委员人数不超过上届委员总数的2/3。

 

  所有层面的委员都通过民主推荐或者选举产生,系和学科推荐产生学院委员、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学部和学校委员、学部推荐产生学校委员。其中,各学部推荐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院长人数不得多于非院长人数。

 

  另外,各个层面学术委员会的主任人选都通过选举产生。

 

  吉林大学校长展涛认为,发挥学者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是现代大学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核心问题,而如何建立和完善“体现学者在大学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学者在学术决策中的核心作用”的制度体系,则成为问题的关键。

 

  “所有学校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一律不参加任何一个学术委员会,在人员结构上实现了行政管理与学术决策的相对分离,也使得学术委员会能够独立和自主行使职权。”

 

  在讨论修改学术委员会章程过程中,有人提出疑问,没有领导参加的学术委员会能否顺利高效运转,是否会影响学校的管理效率,是否会出现“两张皮”?

 

  对此展涛表示,“我们的学者们应该有一种新的观念,那就是从事学术管理与决策工作,应该是一名学者的学术工作的一部分,它和人才培养、科研工作一起共同构成一名学者学术生涯的全部。同时,从事学术决策也是我们学术骨干的职责。”

 

  展涛还认为,强化和规范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不是减少行政管理团队的责任,而是一种更加科学和民主的管理制度,对行政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高校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社会各界的目光。图为一位即将升入高校的高中毕业生在招生咨询会上。新华社发

 

  北师大“打前站”

 

  今年6月28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挂牌成立,它标志着北师大组建教育学部的战略决策进入了有计划、分步骤的实施阶段,同时也在全国高校拉开了学部制改革的帷幕。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下设学院设置过多过细,影响了学科的交叉和融合,也不利于大学科研团队的组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综合发展的趋势,高校的管理体制尤其是学院制已成为制约高校科学发展的瓶颈。

 

  因此,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成为近些年教育界探讨的重点,北师大此次组建教育学部是对解决这一问题的有益尝试。

 

  北师大校长钟秉林介绍:“组建教育学部的重点在于体制创新,而不是简单的机构调整。”北师大给予了教育学部充分的人财物相对独立权,将教育学部按照“校中校”模式建设。在定位上,教育学部是汇集学校相关教育学科的管理机构,兼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和学术管理职能,是拥有人、财、物等独立权力的实体。

 

  新组建的教育学部是整合了北师大教育学院、教育技术学院、教育管理学院、首都基础教育研究院、教育部质量监测中心、农村教育与农村发展研究院、首都教育经济研究院等相关机构,并经过了阶段性建设,目前学部有6院(学院/研究院)8所(研究所)及10个综合交叉平台。

 

  教育学部因此被称为“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的教育航母”。

 

  目前,教育学部组建了党政办公机构、实体性学术机构、综合交叉平台、各种学术性委员会等。

 

  钟秉林表示,组建教育学部不是为了合并几个院系,而是为了整合优质资源、优化学科布局、强化教育特色,同时通过探索学部制管理模式,在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治理效能方面作出有益尝试,机构调整的核心是为了提升学科实力。

 

  新建的教育学部行政职能和学术职能相对分离,担任学部行政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再担任学术机构的职务,学术机构负责人通过竞争产生,没有行政级别。

 

  根据规定,教育学部实行扁平化的管理模式,所有下设单位直接对学部负责;注重学科交叉融合,实行资源共享,所有人员打通使用,鼓励教师多领域、跨学科开展研究工作;重视基础研究;强化政策服务;弘扬大学精神,强化学术权力。

 

    校长要习惯给教授打工

  中山大学校长黄达人建议建立“学部制”,实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分离;建议设立行政仲裁委员会,实现事权分离。

 

  他说,面对目前中国大学的行政化趋向,如何尽量地避免行政化,是目前中国大学内部管理中应该认真考虑的事情。

 

  由于历史的原因,许多中国大学下设学院设置过多过细,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学科的交叉与融合,也不利于大学科研团队的组织。因此,有必要在各相近学科之上设相应的学部,实行学部制。

 

  设立学部的一个更重要考虑,是促使大学管理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对分离。目前,中山大学设有学院一级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主任一般都由院长担任,这就使院长在作为行政主管行使行政权力的同时,又成为了学术权力的主导者。从大学管理的角度而言,确有其不妥当之处。

 

  学部设立后,各相关学科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及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设在学部,委员会主任以及委员会成员由来自不同一级学科的教授担任,使这两个委员会成为较为纯粹的学术评议组织,行使大学的学术权力,从而达到与行政权力的相对分离。

 

  清华大学副校长谢维和认为,尽管并不是所有事情都要由教授说了算,但听取教授的意见,充分尊重学术委员会的权力,是大学办学中最根本的管理原则和基本规律之一。“每当国外大学与研究机构向我提出有关学术合作项目的建议时,我总是对他们说,我需要征求相关院系和教授的意见,并笑着告诉他们,我是给教授‘打工’的。其实这并不是开玩笑,在大学里,学术的事情当然应该尊重教授的意见,应该充分尊重学术委员会的权力。”

 

  谢维和说,有一次,两个在学科领域具有较强相关性的院系向学校领导提出,希望能够在两个院系的基础上,组建一个新的学院,以便进一步推动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根据学校学术机构建设的有关程序,学校领导首先把这个事情交给学术委员会讨论,提出意见。没有想到的是,学术委员会经过讨论以后,否定了这个意见。后来,学校尊重了学术委员会的决定。

 

  这样的案例在清华大学是很常见的事情,学术委员会讨论和决定学校的学术事务也已经成为了习惯,这是符合和适应大学这种学术机构的特点的。

 

  “当然,并非大学的所有事情都要由教授说了算,但听取教授的意见,充分尊重学术委员会的权力,是大学办学中最根本的管理原则和基本规律之一。”谢维和说,原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校长克拉克·克尔博士曾经说过大学的学术管理,“是一个建立在同意而不是在命令的基础上的制度”。

 

  “我想,这段话,恰恰点明了大学办学和管理的重要特征,它对于提醒我们避免大学的行政化也是非常有意义的。”谢维和表示。

 

  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达致平衡

 

  在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来自世界各国的大学校长对平衡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这一话题进行了充分讨论。

 

  牛津大学第一副校长麦克米伦认为,学术自由是大学的灵魂,是大学得以生存的基础。

 

  大学内部的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是一对矛盾,中国大学面临的问题正如上海交通大学原校长谢绳武所说,过去学校的行政领导干预了太多的学术问题,比如职称评定、新学院的设立、专业人员的引进等等。与会校长认为,这是大学中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有些大学还严格要求教师每年必须在国家刊物上发表几篇文章,必须上足规定的课时。

 

  西安交通大学校长郑南宁说,过去大学开哪门课,都是行政领导说了算。一位普通行政人员有时可以把一位老教授说得不敢抬头。如果行政权力高于学术权力,现代大学将永远无法积淀、锤炼大学精神,而没有学术尊严,就没有大学。看来,如果不处理好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矛盾,就会制约中国大学的发展。

 

  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应该像时任武汉大学校长刘经南院士所说的那样:“大学里,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必须分开。”但是,一定要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

 

  分离两种权力,国内大学有很多做法。谢绳武认为,将来的发展方向是“党委领导,校长行政,专家治学”。他认为,党委管理学校总体方向,但不要包办一切,主管校长应偏向行政,把学术留给教授们。而当务之急是在学院及各系建立起完善的教授会制度,改变以前学术委员会行政领导一边倒的现象。

 

  郑南宁的经验是,把权力分散,在全校成立了学术委员会、人事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6个委员会。在处理专业设置等学术问题时,首先听取学术委员会的报告,然后由经济委员会进行预算,评估其可行性。

 

  当年陈寅恪在西南联大讲授隋唐史,开讲前他说:“前人讲过的,我不讲;近人讲过的,我不讲;外国人讲过的,我不讲;我自己过去讲过的,也不讲。现在只讲未曾有人讲过的。”这是大师的风格。

 

  刘经南说:“像陈寅恪这样的教授太少了。”他说,中国的大学迫切需要两种教授,一种是具有战略眼光的科学家,一种是淡泊名利、一心做学问的人。武汉大学一向有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传统,它可以接受几位教师18年没有学术成果的现实情况。结果,这几位教师的《古训汇纂》一经抛出,在学术界引起很大的反响。

 

  尊重学术权力,并不是否定行政权力。北京化工大学校长王子镐认为:“在牵涉到学术、发展方向、策划项目、确定最新学科选题等教学上的问题方面,教授应该有充分的发言权,不要行政干预。但是在决定学校定位、学校的发展这些重大问题上,校长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因为任何一个教授都会过分强调自己学科的重要性。”

 

    重新界定政学边界

 

  今天的大学是一个规模庞大、机构复杂、事务繁多的体系,必然要求有专门负责具体事务的行政人员,学术与行政势必分化。为体现学术力量的独立性,如今国内许多大学都设立了学术委员会。它是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发扬学术民主、保障学校学术决策科学规范的组织,是大学开展学术评议、审议、论证和决策的最高学术权力机构,一般设校学术委员会、学部学术委员会和学院学术委员会。

 

  从表面看,大学的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术、行政“双肩挑”,似乎未尝不可;但存在的风险是,在涉及敏感的利益分配问题时,他们手中掌握的行政权力可能影响学术委员会的决策。如果一些学术造诣并不高的行政岗位负责人进入学术委员会,那么学术权力会大打折扣,“潜规则”可能抬头。从这个意义来讲,吉林大学的这一新规,有利于划清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界限,防止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力的侵害。

 

  但是,担忧随之产生:如果校领导退出,学术委员会在学校的地位会不会弱化?学术委员会把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拒之门外”,就能真正行使学术自主权吗?

 

  在国内大学,学术委员会有时是一种“摆设”,其任务是将行政机构的决策“合法化”,而不是独立组织学术活动、独立做出学术决策、让行政机构去执行。比如,面对愈演愈烈的高校学术违规事件,不少大学的学术委员会就陷入尴尬境地。事实上,学术委员会对于此类事件的调查取证并不难,白纸黑字一对照,是否抄袭剽窃等一查便知。但学术委员会对学术违规事件的处理意见,往往受制于行政力量。高校领导往往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内部解决”这类事情,所以学术机构就难有作为。

 

  希望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的“退出”,是一种真正的退出,而不是表面放弃“学术委员会委员”的荣誉头衔,暗中仍然对学术权力大施影响。高校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过程中,应重新界定学校、行政机构和教授之间的关系,真正确立学术委员会的地位。包括教育资源配置、招生标准、课程设置、教学评价等在内的教育决策,以及包括学术资源分配、教师评价、教师晋升等在内的学术决策,不再由行政力量主导,而是由学术委员会决定。

 

 

责任编辑: 陈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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