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自2009年起,我省开始实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迎接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应届毕业生可以享受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此外,为让更多寒门学子有就学机会,今年我省将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学费的低收入家庭学生覆盖面,将低收入标准从农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统一提高到4000元。符合低收入家庭子女条件的中职在校学生,将由学校免除学费并提供营养餐。
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陈龙春介绍,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建资助政策宣讲团,于近日赴省内欠发达地区开展政策解读宣传活动,并将我省最新资助政策送到困难学生和家长手中。
记者:王琴 通讯员: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