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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撬锁“突袭”学生宿舍 律师称行为违法
2010-04-22 14:00 来源:云南网

在学校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中,老师从学生宿舍中搜出了西瓜刀、菜刀、双截棍、钢管等“十八般武器”。对学校多次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很多学生非常有意见,觉得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了侵犯,学校的做法不妥当。而官渡区职业高级中学解释说,这是为了全体师生的安全,防患于未然的做法。

[学生]隐私权受到了侵犯

一名姓曾的同学说,自己在官渡区职业高级中学读书,前日中午10点左右,他们还在教室里面上课,学校的老师就悄悄地到他们的宿舍里搜查,没有征得学生的同意,把床铺都翻找了一遍,很多学生上了锁具的箱包柜子被撬开。

“学校动不动就搜查宿舍,搞得我们都提心吊胆的。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多次,找到学校也没有任何答复。”

“没有经过学生同意,老师就把箱包上的锁具撬开了,我们的隐私权受到了侵犯。”许多同学这样说。学校检查学生是否带有管制刀具和违禁物品的做法确实是好事,作为学生也很支持学校的这项工作,但学校不能私自去搜查学生的宿舍或者箱包,该告诉学生一声,或者当着学生的面搜查。

[学校]搜出了管制刀具和违禁物品

学校真的像学生说的那样随便搜查宿舍,或者撬开锁具吗?记者采访了官渡区职业高级中学政教处的副主任李存。“这是为了全体师生的安全,是防患于未然的做法。”李副主任说,全校有2600多名学生,这些学生来自全省各个不同的地方,加上职业高中招收的生源没有普通高中的生源好,学生自身的多方面素质都比较差,这自然就增加了学校安全方面的管理难度。“生命是第一位的,如果安全都得不到保证,又从何去谈保护生命呢!”

“老师从学生宿舍中搜出过西瓜刀、菜刀、双截棍、钢管等,十八般武器样样都有。还有电磁炉、打火机,以及一些淫秽物品等等。五六十厘米长的西瓜刀,万一哪天伤着别人了怎么办?”李副主任说,校园伤人的事件在很多地方都发生了,几乎都是学生违规带刀,或者携带违禁物品造成的。几年前,学校开始实行半军事化式的管理。安全大检查是其中重点,检查目标是学生是否带有管制刀具和违禁物品,以及其他一些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和校园暴力管理方法中的一些规定,在每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前,学校都要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向学生讲清楚。搜查哪个班级的宿舍,该班级的学生就集合在外面,由学校领导、班主任老师,以及学生会的学生等三方在场,如果哪个箱包里面搜查出管制刀具或者违禁物品,就让班主任老师把该学生叫来,进行当面询问调查。安全检查工作,一般是每月进行一次,如果有学生举报,学校会立即派人进行搜查。

记者还了解到,除了极少数学生有些反对外,绝大多数学生都赞成而且支持学校开展这项工作。如果搜查到电磁炉、打火机之类的危险物品,学校会通知家长来领回去;如果搜查到管制刀具和违禁物品的话,就要上交公安部门,连续两次搜查到同一个学生带有管制刀具的话,就要送其去工读学校学习。

[教育局]撬锁的做法不妥当

官渡区教育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学校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学生的宿舍和箱包进行搜查时,一般要有民警在场,如果没有民警在场的话,学校的有关领导,或者班主任必须在场。这种安全大检查一般是由学校组织,教育局也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局里也没有那么多人去协助学校进行这种工作。学校组织人员对管制刀具和违禁物品进行搜查,现在是干旱季节,对火源等危险物品的搜查都是正常的检查工作。

“这种撬锁的做法是不妥当的!”该工作人员还说,如果是强行搜查,或者只对某个人或者某几个人进行搜查,或者属带有侮辱性的搜查,都是不允许的。

[律师]初衷虽好,但行为违法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的伍开国律师说,学校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全体师生的安全着想,但学校的做法欠妥,严格地说是一种违法行为。不管是社会上的普通人,还是在校的学生,宪法赋予每个人的权利都是平等的。学校的这种做法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和人格权。学校搜查管制刀具和违禁物品的做法是没有错的,但要以一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比如,可以用仪器对学生的箱包进行扫描,一旦发现有管制刀具和违禁物品的,可以进行搜查。在没有仪器或者辅助工具的情况下,要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后,或者当着学生本人的面,才能进行搜查的。否则,就是一种侵权行为。学校不能以一种貌似合法的方式取代合法的方式。作为学校,绝大多数学生都是遵纪守法的,不能因为少数人不遵纪守法而影响大多数人的利益。学校本是传播知识文明的地方,更应懂得知法、守法。

记者 金田(云南信息报)

 

责任编辑: 方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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