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开展安全工作专项督查活动。
据了解,本次督查对象为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督察内容为学校的各项安全情况,包括安全管理、食品卫生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校园安全等。本次督查采取学校自查、教育局抽查的形式。自查面为100%,抽查面为30%以上。最后将督查情况通报给各学校(幼儿园)。
专项督查的时间为9月到11月底。自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学校根据督查工作用表内容进行自查。督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部分学校进行抽查(抽查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反馈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市教育局将本次督查情况向全市各学校通报。
各学校请在9月底完成自查工作,写好自查报告,并于9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自查工作用表》上报市教育局督导室。
建德新闻网记者:陈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