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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启动
2012-05-10 15:45

5月4日,《建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建教督〔2012〕66号)、《建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中心幼儿园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建教督〔2012〕67号)、《建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直属单位(教办)综合考评细则的通知》(建教督〔2012〕68号)发给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教办),标志着本年度学校(幼儿园)目标管理考核,直属单位(教办)综合考评工作全面启动。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结合往年考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与新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职能科室负责拟订考核细则。于3月6日、4月27日,先后在明镜小学与新安江第二初级中学召开校长座谈会,局班子成员认真听取校(园)长们对整个考核工作及考核指标权重最大的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的建议,广泛征求考核意见。并将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通过网络发给考核对象,全面征求考核对象的建议,努力完善考核细则。召开局务会议,最终审定考核细则,以文件形式发给考核对象。考核细则设计的核心是素质教育,主线是均衡优质发展,目标是推进教育现代化。考核细则的形成过程,做到既民主又集中,不同的考核指标内容贴近不同考核对象教育教学及管理的职能,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5-12月,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教办)根据考核细则开展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综合考评达标过程性管理实践。市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全面加强对不同的考核对象目标达成过程性评价管理监督。

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是市教育局行政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多年来,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在发展中不断完善与进步。今年学校年度考核工作与以往相比,有较大的变化。一是考核共性与个性目标的分值由去年的120分调整到100分,另考核附加分由去年的4分提高到6分,考核总分为106分,与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全面接轨。二是考核分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去年的城镇组与农村组调整为初中组与小学组,充分体现义务教育学校均衡优质发展的理念。三是考核对象根据本年度工作重点和市教育局对其相关工作项目的具体要求,申报5个工作项目,列入个性目标考核,每项2分,共10分,其中3个项目为必选项目,2个为自选项目,充分体现考核目标个性化,工作项目具体化。四是在相关考核指标要求上兼顾差异性,对优质学校适当提高点要求,以体现均衡优质发展的要求。(罗志豹)

责任编辑: 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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