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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简章
2007-10-10 23:47

    为加强我市流动人口管理力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收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37名(其中女性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的居民。

    二、聘用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没有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及刑事和党纪、政纪处分;
    3、身体健康,身高男性1.65米、女性1.55米以上,双眼裸视力均在4.5(矫正视力5.0)以上,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表现突出的原流动人口协管员年龄可放宽5周岁,但文化程度必须达到初中以上);
    5、退伍军人、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基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工作表现较好的公安局临时聘用人员,考试入围后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考者于2007年10月14日、15日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市公安局一楼大厅报名,并交考务费40元。
    2、考试(考试分笔试和体能测试):
    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于2007年10月28日左右(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统一笔试。笔试内容:2006年8月以来的时事政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法规等。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5~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名单。
    体能测试:测试项目有男1000米跑、俯卧撑;女800米跑、仰卧起坐。
    3、体检:按笔试成绩占70%、体能测试成绩占30%,从高分到低分,以聘用指标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
    4、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政审名单,政审合格后确定聘用对象。
    5、聘用:根据考试、政审情况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办理聘用手续,一年一聘。

    四、待遇:受聘人员月工资600元,享受养老、失业、生育、意外伤害保险。

    五、其他:聘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有关派出所工作。

建德市公安局
二○○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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