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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建德市乡镇街道联合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公告
2013-03-07 15:3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市委办发〔2011〕115号)精神,经建德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新安江街道办事处、更楼街道办事处和梅城镇人民政府决定联合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的岗位是城镇社区工作者,人数为29名,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1.职位(一):新安江街道城镇社区工作者,男性,招聘10名;

2.职位(二):新安江街道城镇社区工作者,女性,招聘10名;

3.职位(三):更楼街道城镇社区工作者,性别不限,招聘1名;

4.职位(四):梅城镇城镇社区工作者,男性,招聘4名;

5.职位(五):梅城镇城镇社区工作者,女性,招聘4名。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职位人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二、报考条件

1.政治合格,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

2.建德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或建德生源应、历届毕业生。

3.所学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内(1978年3月14日之后出生)。

5.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14日。

三、招聘办法

(一)公告发布。从2013年3月8日起在建德市政府门户网、建德市党建网、建德人事人才网、建德新闻网、建德民政信息网、《今日建德》等媒体以及所在镇(街道)政府进行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时间:2013年3月14日至15日,共两天,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地点:建德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原人才服务中心,新安江街道环城北路68号)。

3.所需资料:一寸近期免冠正照2张;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3年建德市乡镇街道联合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份。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属退役士兵的,需提供由市民政局出具的相关身份证明。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定向报名方式,即报名时应明确报考的职位,一人限报一个职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2013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包括客观题和作文)。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加分项目:

(1)属退役士兵的笔试成绩加2分;

(2)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

加分项目一人最高限加2分。

2.面试。笔试后,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包括加分)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1.按照笔试(包括加分)、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包括加分)的排位在前],并从高分到低分比按招聘职位人数多1人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2.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在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依次递补。

3.考核工作在建德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下,由相关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对考核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学习工作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等情况进行考核。

4.凡在资料提交、考试、加分、面试、体检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的,由镇(街道)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地点及电话: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0571-64725285。

本公告由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解释。

新安江街道办事处

更楼街道办事处

梅城镇人民政府

建德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三月八日

责任编辑: 翁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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