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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文明劝导”倡议书
2014-03-20 15:20

全市机关干部:

文明的交通环境是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造“美丽江城 幸福建德”应有之义。为全面推进省示范文明城市创建,发挥机关干部示范带动作用,打造平安、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在此,我们发出倡议:

志愿服务,做文明交通行动的劝导者。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表率,积极参与交通文明劝导活动。活动中,做到按时到岗,认真按照交通规则劝导到位,做到文明用语、文明劝导、文明协勤,维护和展示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在引导市民中体现机关干部的良好作风,在劝导交通中弘扬文明新风。

率先垂范,做文明交通行动的践行者。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斑马线前礼让行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调头,不从车内乱抛垃圾。倡导绿色交通和低碳出行理念,尽量做到上下班多步行、多骑车、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少开车或不开车,为营造文明畅通交通环境、建设美丽生态家园贡献力量。

广泛宣传,做文明交通行动的支持者。做一个热情宣传“文明交通”的人,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以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不遵守交通法规为耻,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带动更多的人遵章守纪、文明出行。呼吁周围的人参与到绿色出行行动中来,努力把低碳交通理念推广给每位市民,让“绿色出行、文明出行”成为自觉行动。

交通文明彰显城市形象,体现市民文明素质。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交通使者,多一分礼让,少一分争抢,多一分绿色,少一份灰霾,为建设“美丽江城 幸福建德”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中共建德市委组织部 中共建德市委宣传部

中共建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建德市公安局

建德市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 徐舟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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