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工作部署,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全省“清三河”(清理垃圾河、黑河、臭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鼓励先进,省治水办办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 “清三河”达标县(市、区)申报工作。根据“清三河”达标县(市、区)验收标准与验收管理规程,组织开展了复核工作。
我市符合验收条件,拟予以命名,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电话受理时间为8:30至17:30,受理电话:
建德市治水办:0571-64105638,0571-58309802
杭州市治水办:0571-88156861
浙江省治水办:0571-28059390,电子邮箱:848458224@qq.com
建德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