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实施朱家新村店面房分配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分房原则,现将《朱家新村店面房选房规则》及《选房序号》予以公布,请在协议中签订有店面房的拆迁安置户仔细阅读规则、及时核对序号,若有异议,可在2016年11月14日前向我办投诉咨询申诉举报。申诉举报电话0571-64798895。
特此公告
建德市人民政府驻洋溪街道办事处
建德市洋安、洋溪区块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0日
选 房 序 号
序号 户 主 序号 户 主
1 谢玉泉 18 许顺潮
2 张银水 19 陈桥军
3 王根英 20 谢锡康
4 谢 华 21 张晓春
5 谢 武 22 项建云
6 许永峰 23 徐善明
7 陈红丽 24 张纪生
8 杨梅珍 25 陈志清
9 邹发明 26 许赛君
10 陈国荣 27 许赛湘
11 邹发冬 28 谢茂荣
12 周 军 29 邹连坤
13 陈小青 30 谢飞
14 谢国民 31 陈四清
15 谢如根 32 潘有来(潘树根)
16 张 麒 33 叶根娣/谢清平
17 张荣弟
建德市人民政府驻洋溪街道办事处
建德市洋安、洋溪区块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0日
朱家新村店面房选房规则
为确保朱家新村店面房选房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选房对象和条件
1、本次参加朱家新村店面房选房的对象是已与建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原建德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洋溪新城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公寓楼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签订在朱家新村有店面房的拆迁安置户(33户名单)。
2、选房必须由协议签订本人前来,并携带《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和复印件。如协议签订人因故无法前来,应委托其家庭有行为能力的主要成员参加选房,同时填写委托书并经朱池村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本次房源:朱家新村店面房76间,详见示意图。
三、选房顺序:本次选房按公示的《选房序号》进行选房。选房序号以拆迁安置户签订协议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四、选房方法
①按公示后的《选房序号》及选房通知时间到现场进行选房。
②拆迁安置户应在轮到自己选房后30分钟内选定店面房,填写《选房申报及结算表》,并签字、加盖指印予以确认后不得改变。如果超过时间仍未确定所选房屋或选定房屋后拒绝签字盖章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③未按《看房、选房通知》规定时间到达选房现场的,视情况按如下处理:
拆迁安置户迟到在60分钟(含60分钟)以内到达选房现场的,迟到者按正常序号选房;超过60分钟,下一选房户进入选房程序,迟到者顺延一位。
当日选房结束时,拆迁安置户仍未到达选房现场的,待到达选房现场之日最后一位。
五、房款结算
1、选定店面房后5日内到开发办办理结算手续,结清相关费用后领取店面房钥匙并进行验房,填写《验房表》。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结算视为放弃。
2、房款结算方式按拆迁安置协议执行,店面房单价每平方米2600元。结算面积以具有房屋测绘资质的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六、如在选房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安置政策的,一经核实,取消选房人的选房资格。
七、拆迁安置户在选房前应仔细阅读本《选房规则》,按本规则进行选房。
八、本规则由建德市洋安、洋溪区块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建德市人民政府驻洋溪街道办事处
建德市洋安、洋溪区块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