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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章店面房选房规则》及《选房序号》公告
2016-12-23 14:24

公 告

经研究,决定实施洋溪社区西水公寓店面房分配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分房原则,现将《上章店面房选房规则》及《选房序号》予以公布,请在协议中签订有店面房的拆迁安置户仔细阅读规则、及时核对序号,若有异议,可在2016年12月24日前向我办投诉咨询,咨询电话0571-64798895。

特此公告

建德市人民政府洋溪街道办事处

建德市洋安、洋溪区块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1日

 

通 知

经研究决定,对洋溪社区西水公寓店面房尚余部分进行安置分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置对象和条件:全部选择公寓房安置(已选店面户和选择排屋、老年照顾性质除外)的拆迁户可以选购店面房1间。

二、有需求且符合上述条件的拆迁户可到开发办物业组惠志元处(电话:64741826)报名登记,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2日至 23日二天。

三、经开发办审核并经公示后,与符合安置条件的拆迁户签订补充协议书(店面房)。

四、选房序号按原协议签订时间先后顺序,选完为止。

五、店面房单价按每平方米2600元进行结算。结算面积以具有房屋测绘资质的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结算方式、交房期限等具体事项按《分房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

建德市人民政府洋溪街道办事处

建德市洋安、洋溪区块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1日

 

西水公寓店面房选房规则

为确保洋溪社区西水公寓店面房选房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选房对象和条件

1、本次参加洋溪社区西水公寓店面房选房的对象是已与建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原建德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签订有店面房的拆迁安置户(15户名单公示)。

2、选房必须由协议签订本人前来,并携带《拆迁安置协议》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和复印件。如协议签订人因故无法前来,应委托其家庭有行为能力的主要成员参加选房,同时填写委托书并经洋溪社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选房顺序和程序

1、选房顺序:以公示的选房顺序为准。

2、选房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一天。

3、选房程序:

①按公示后的《选房序号》、选房通知时间到现场进行选房。

②拆迁安置户应在轮到自己选房后30分钟内选定店面房,填写《选房申报及结算表》,并签字、加盖指印予以确认。如果超过时间仍未确定所选房屋或选定房屋后拒绝签字盖章的,视为放弃(选房资格)。

③未按《看房、选房通知》规定时间到达选房现场的,视情况按如下处理:

拆迁安置户迟到在60分钟(含60分钟)以内到达选房现场的,迟到者按正常序号选房;超过60分钟,下一选房户进入选房程序,迟到者顺延一位。

当日选房结束时,拆迁安置户仍未到达选房现场的,待到达选房现场之日最后一位。

四、房款结算

1、选定店面房后5日内到开发办办理结算手续,缴清相关费用后领取店面房钥匙。

2、店面房单价每平方米2600元。结算面积以具有房屋测绘资质的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五、如在选房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安置政策的,一经核实,取消选房人的选房资格。

六、拆迁安置户在选房前应仔细阅读本《选房规则》,按本规则进行选房。

七、本规则由建德市洋安、洋溪区块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建德市人民政府洋溪街道办事处

建德市洋安、洋溪区块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 蔡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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