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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村和社区组织换届秩序的通告
2017-03-13 23:14

根据省、杭州市和建德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17年3月开始,我市将全面启动新一轮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工作。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平稳有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防止和查处村级组织换届贿选行为暂行办法》以及《建德市关于严肃村和社区组织换届纪律的通知》,现就广大党员、干部、村(居)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和各级组织和个人在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工作中严肃换届纪律、严格遵守换届 “九严禁”“十不准”的纪律要求,通告如下:

九严禁:

1. 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居)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3. 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4. 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5. 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6. 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或向候选人(自荐人)、当选人员索要钱财、吃请等行为;

7. 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8. 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和有关事务;

9. 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不准:

1. 不准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购物卡、支付凭证、电子红包或实物等进行拉票;

2. 不准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

3. 不准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或为选举人缴纳各种保险、数字电视费、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进行拉票;

4. 不准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

5. 不准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

6. 不准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社区)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居)民债务,或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

7. 不准以违反规定分发村(社区)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8. 不准私自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微信、分发名片、当面拜访,或者委托、授意亲属、朋友等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关照而进行拉票;

9. 不准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

10. 不准利用其他手段进行拉票贿选。

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以“零容忍”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已经当选的,一律宣布其本届当选无效;违反党纪政纪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一律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服务举报电话:64160600

电子邮箱:jdschb2017@163.com

特此通告。

中共建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建德市委组织部

建德市人民法院 建德市人民检察院

建德市公安局 建德市民政局

二○一七年三月十日

 

 

 

责任编辑: 蔡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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