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条、《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现就洋溪街道大明化工区块房屋征收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择确定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8年9月20日前,请洋溪街道大明化工区块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自主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附报名参加洋溪街道大明化工区块房屋征收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的4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候选名单)。
二、请被征收人将选定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如未在9月20日前提交书面选定结果,视为未能选定。本局于9月21日在征收范围内公布结果。
三、如被征收人未能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则于2018年9月21日,在洋溪街道朱池社区通过公开抽签方式,在报名的4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随机抽取确定。公开抽签时,将邀请被征收人代表及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居民自治组织代表等到场监督,并由公证处现场全程监督公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抽签确定结果将在被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联系人及电话:龚炜,13968134918
附件:洋溪街道大明化工区块房屋征收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候选名单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