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地下矿山生产的安全,自今年初起,我市有关部门就对全市24家地下矿山生产的机械通风系统、提升设备防跑车装置、安全出口、井下电源等6个方面的生产设施进行实地踏勘及检查。经过一段时间的认真检查,有关技术人员发现莲花镇薛上村中薛自然村方解石矿等14家矿山企业均存在着安全事故隐患,被正式确定为我市地下矿山重点事故隐患单位,并予以集中整治。
在这次整治中,有关部门要求各乡镇(街道)应加强领导,组织人员认真对照国家矿山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开采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将制定出来的整改方案与措施,一律在3月31日前上报有关部门备案。另外对上述单位通过整治后,在2006年6月30日前,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部门将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给予经济处罚。(记者 宁文武 谢奇忠) 编辑 徐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