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节能工作。新建商品房和公共建筑要按规定的节能设计标准与规范进行设计,在改建和扩建时,要实行隔热保温设施,重点做好门窗和墙体的节能改造,同时要求公共建筑对高耗能的中央空调系统和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
二是围绕建筑物墙、楼(屋)面、遮阳等建筑围护系统、空调、照明等设备系统,太阳能、水冷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加大节能材料的应用力度,依法淘汰落后技术和产品。目前,市建设局已确定了一个房产项目、一个安置房建设项目作为建筑节能试点工程,通过以点带面的形式进行有效推动,确保“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建筑的全面推行。争取到2008年,全市新建的商品房和公共建筑全面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同比达到新建建筑的建筑节能标准。( 毛成刚)编辑 徐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