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1月1日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有些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但却不能认定为工伤,这是为什么呢?
按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个规定有两个要素,第一是上下班途中、第二是机动车事故伤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后,要及时报警,经交警部门认定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方可申报工伤认定。但受到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另外、对未经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未经依法登记的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 徐功仁)
编辑:范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