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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出台九方面举措 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2006-07-17 15:38
[本网讯]近日,市委下发《2006年老龄工作要点》,对做好今年全市老龄工作作出部署。


    十五期间,我市老龄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老龄工作取得显著发展,老龄工作机构属性进一步明确,老龄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老龄工作进一步规范、老人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老人教育进一步得到普及、老人生活进一步得到提高,2005年,我市提出了创建省级老龄工作先进市的目标。今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根据我市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实际情况,市委对做好今年老龄工作作出要求。


    一、加大对老龄工作的投入。市财政按每年每位老人3-5元的标准核算老龄专项工作经费,乡镇(街道)按2-4元的标准核算老龄专项工作经费。


    二、加强完善养老保障。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等政策,充分发挥对老年人的保障作用。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逐步扩大对空巢(独居)、残疾、困难、高龄老人居家养老的服务面。


    三、完善医疗保障。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和救助制度,城镇退休人员90%以上参加医疗保险,扩大没有固定收入困难老人享受医疗救助覆盖面。健全老年医疗保健体系,构建老年医疗救护网络,开展老年健康咨询、老年保健、老年护理和关怀等服务,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老年康复病床(房),逐步解决老年人“看病难”问题。


    四、加快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把创建基层老龄工作规范化活动和加强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对照标准,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创新服务机制,加快推进社区老龄“3587工程”和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实现“3587工程”达标社区10个,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行政村35%以上、社区90%以上达标,为争创老龄工作先进市打好基础。


    五、加强老年教育。继续办好老年大学和老年电大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争取老年电大秋季入学数达到全市老年人口的6%。各乡镇(街道)教学点要加大对老年教育的经费投入,改善教学设施,规范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六、加强对老年维权工作。充分发挥各涉老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落实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措施,及时查处涉老案件,依法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倡导签订《家庭赡养协议》,落实家庭赡养责任。


    七、加快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以为老服务为主的社会福利机构。抓好老年活动中心(室)建设,每个乡镇(街道)都要有一个本级老年活动中心(室)。


    八、广泛深入开展老年文化活动。加强老年体育协会和老年文艺团体建设,加强对老年文化体育的指导和管理,积极引导广大老年人选择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活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办好老年文化艺术周、老年体育比赛,开展送文艺下乡活动,组织好老人节庆祝慰问活动。


    九、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把老龄宣传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五好文明新家庭”等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加大老龄工作和典型事迹的报道。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教育,组织青少年参加各种敬老自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努力营造“敬老、养老、助老、为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吴凯文)编辑 徐卫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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