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2006年7月21日,余某年仅29岁的小儿子在建德打工时因意外事故而死亡。事故发生后,虽经事故发生地政府召集相关当事人及时调处,在7月26日初步达成调解协议书的意向,但在7月28日要签字履行协议时,对方当事人却避而不见,使该事故的处理变得捉摸不定。年近60岁的余某承受着老来丧子的痛苦而又孤独无助。面对困境,余某于7月31日来到建德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建德市法律援助中心热情接待了余某,在问明情况后,及时予以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向相关当事方阐明法律利害关系,陈述妥善解决该问题的方案。8月3日在建德市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及镇政府的全力协助配合下,双方当事人经平等自愿协商,最后就该起事故对死者家属的补偿和善后处理问题达成协议。死者家属余某当场拿到了一次性死亡补偿费18万元。使这起拖搁了十五天之久并有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的人身意外死亡一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李春根 编辑:徐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