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溪街道办事处为了加强村级廉政建设,真正体现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推行了《廉政工程合同》制度。
从3月份起,该街道办要求,中标单位在工程项目中标后、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先与业主单位签订《廉政工程合同》,以预防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出现商业贿赂行为。
按照《廉政工程合同》的要求,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承建单位和业主双方均应作出书面承诺,并签订《廉政工程合同》。
据悉,该街道办纪检监察机关将对双方所承诺的内容进行监督和检查。此举为农村的廉政建设又增设了一道防线。
作者:蒋跃中 责任编辑:余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