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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控新政颁布 闸门收紧势在必行
2006-09-08 00:22

    9月5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出了土地闸门收紧的信号。虽然《通知》规定得比较原则,而且尚未有明确的时间表,但有关人士估计,相关部委的具体政策已箭在弦上,不日就会陆续出台。这一被舆论普遍认为是继2004年后我国在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上的重大调整新政,将对我市产生怎样的影响?昨日,有关部门从自身的职能角度进行了解读。

    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认为,新政涵盖的范围很广,与以往的政策相比,此次土地调控的内容更广、力度更大、措施更严。从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看,新政对工业用地的规定最为引人注目。《通知》第五条指出,要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国家将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统一制定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且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

    “这将直接导致土地的使用成本上升,”该负责人认为,“除了统一工业用地的最低价可能高于我们目前的地价外,向国家缴纳的相关税费也会有所提高。”她还透露,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土地保有环节的成本也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这意味着亩均投资强度不高或土地空置的企业,在土地的使用上将面临支出的增加。

    《通知》还对工业用地的出让方式进行了改革,要求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此规定无疑封堵了原先地方政府协议出让土地的方式,压缩了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空间。

    因此,她建议,在坚决贯彻国务院新政的同时,我们要加快对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项目报批工作,加快土地环节的报审和供地手续,特别是那些业主确定、项目落实的要抓紧报批,征地拆迁完成、基础设施到位、具备开工条件的建设项目要抓紧办理项目供地手续。同时她还希望乡镇(街道)在与业主洽谈土地出让价格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的因素。(建德新闻网记者:吴 鹏)

责任编辑:杨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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