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建德市汽车修配厂等六家企业为2006年第四季度和200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行。这是我市政府采购进一步向服务型领域拓展,首次对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
由市政府采购办下发的《关于建德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车辆定点维修的实施范围是纳入市综合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投融资公司(包括政府投资项目指挥部)的公务用车,具体实施时间是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通知同时还规定了维修企业的选择和维修程序、维修费用的结算、定点维修企业的监督与管理。
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将在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建德新闻网记者:徐筱轶 周忆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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