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检察院获悉: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建德市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建德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当前反渎职侵权工作,推动我市反渎职侵权工作再创新局面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复强调“要把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放到突出的位置,抓出更大成效”。
市检察院提出,要以这次机构更名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队伍建设,真正推动我市反渎职侵权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王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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