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节日期间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单位,大队要求辖区单位必须提前申报,在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并要求举办单位及业主必须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大队重点督促单位自查“六项内容”,即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人员是否超容超员,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内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尤其是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制定紧急情况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活动期间,将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检查到位、法律文书到位、消防安全措施到位。消防监督人员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责令单位场所当场改正或限期整改;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场所,依法责令停业停止使用;对擅自举办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动,存在火灾隐患且不能整改的,坚决责令停止举办。
为确保及时有效地实施灭火抢险救援,大队还要求中队加强执勤备战工作,要从思想、人员、装备、训练等方面切实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六熟悉”,为人们过上愉快祥和的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陈炜)编辑 徐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