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0日,杭州市公安局对《浙江省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涉嫌假发票案进行立案,我市公安、税务部门开展联手侦察,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共查补涉嫌持假发票的企业159户,《浙江省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假发票784份,发票票面金额达2000万元,查补税款和处罚327万元,目前已基本入库。
“8·10”专案在杭州市公安、税务部门的联合侦察中查明,杭州货物运输假发票虚开发票人之一是我市乾潭镇的应某某,市公安局对其进行了逮捕,并与国、地税联合对犯罪事实进行取证。市地税稽查局及时分批次梳理公安查处反馈的信息,组织人员对受票企业进行深入追查,分批对持有《浙江省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假发票的企业全面铺开调查取证,对被查企业涉嫌的379份假票进行换票,送杭州市地税局进行鉴定。对经鉴定为假发票的企业进行检查,提取资料,查实货物运输的真实性、委托承运人、发票取得方式、运输支付的情况。视情节不同,进行了处理处罚。
“8·10”案的查处,有力打击了我市货物运输假发票来源,震慑了假票的贩卖活动,整顿和规范了运输行业及受票企业的经济秩序。(封 立 徐筱轶)
编辑:张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