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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费者协会:“3.15”活动方案已敲定
2007-03-12 15:26
[本网讯]“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市消协将开展哪些消费维权活动,记者昨日从市消协了解到,今年市消协将围绕“消费和谐”主题开展各项活动。


    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就是要倡导一个新的工作理念,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层次。特别是在解决各种消费争议中,从促进社会和谐出发,积极主动、依法办事,妥善处理,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经济工作的大局,进一步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发展方向,以和解促和谐,在商品和服务的评议中,加强信息反馈,防止工作上的偏面性,最终达到消费和谐与社会和谐的目的。为此,市消协将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消费维权活动:


    一是加强“消费和谐”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3.15”期间,市消协将与十家企业联合制作“消费和谐与企业责任”电视专题节目,引导消费和谐,倡导诚信经营。并运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以及举办讲座、授课,开展消费知识竞赛、图片、展板等到形式,集中组织开展年主题教育活动。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在“3.15”期间,市消协将会同工商分局和各理事单位在新安江文化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消费者咨询,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各工商所和消协分会在所在地开展宣传纪念活动。


    三是认真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调处工作。“3.15”是消费者举报投诉较为集中的时期,各工商所、各分会以及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及时地做好消费者举报投诉的受理和调处工作,特别是对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诉必受,有案必查。


    四是继续推动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在“3.15”期间,各工商所和消协分会要充分运用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站、点的网络平台,通过送资料、送法下乡,以及下农村活动,进一步开展《消法》等法律、法规和年主题的宣传,营造“消费和谐”的良好环境,以促进我市农村消费维权工作上一个新的水平。 (记者 吴运河 通讯员 李志芳) 编辑:徐卫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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