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现已由原来单一的审批制管理调整为审批、核准、备案三种管理模式,即对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审批制管理模式,而对企业投资项目,则按不同情况实行了核准和备案制管理模式。在项目申报资料上,政府投资项目需严格按基建程序编制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对企业投资项目,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备案项目仅需提交项目备案申请,核准项目只需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为此,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发改窗口提醒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申报立项时,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投资管理模式要求编制相应的申报材料,并附法定附件,确保项目办理的顺利进行。( 发改窗口)编辑:徐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