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动态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经济动态

微信扫一扫分享

[提醒]工业用地项目,莫要忘了要及时报批
2007-04-17 00:03

    自去年8月3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文件后,工业用地结束协议出让历史,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省、杭州市相应出台了政策。以后工业用地如何办理?市国土资源局就这一问题作了解释说明。


    该局有关人士表示,要抓住时机,尽快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用足用好土地政策。根据杭州市政府《全面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实施意见》规定,以下五类工业用地项目可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其用地仍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1)2006年9月6日前已签订协议的省、市、县(市、区)政府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含2006年9月6日前已列入我市搬迁企业名单的工业项目)以及已批准立项的省重点工业项目,项目用地已经国土资源部门预审且已落实本年度农转用计划指标(含折抵指标);(2)2006年9月6日前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管委会已签订协议的招商引资工业项目,项目用地已经国土资源部门预审且已落实本年度农转用计划指标(含折抵指标)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可列入已签订项目协议的省、市、县(市、区)政府招商引资工业项目;(3)2006年9月6日前,已经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预审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工业项目,且在2007年6月30日前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的;(4)2004年9月6日至2006年9月6日期间,具体工业项目用地已经国土资源部门预审,同时对应具体工业项目用地的批次农转用报件已经依法批准或已经省国土资源厅受理的;(5)因城市规划实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原因需对原工业企业进行搬迁并安置复建的项目用地。


    因此,市国土资源局提醒各乡镇(街道)、企业主根据杭州市文件精神,认真对照清理,对符合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业用地项目,特别是应在2007年6月30日前办理的历史遗留问题工业用地项目抓紧报批,以免错过时机。


    如有疑问,可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窗口咨询有关事宜。□ 童卫华


    责任编辑:吴瑞华

责任编辑: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