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一次全国性清理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专项大检查。此次检查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环保总局、统计局、银监会、电监会等八部委具体组织实施,并抽调人员组成8—10个检查组对部分省区市进行实地检查。
《通知》指出,此次检查的范围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重点是钢铁、铜、铝、铅锌、水泥、电力、电石、焦炭、铁合金等行业和区域性较强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检查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落实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调控政策方面的情况;二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意见的通知》方面的情况;三是清理和纠正在地价、税费等方面违规出台的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优惠政策的情况;四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执行行业准入条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进展情况;五是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污染物减排和新建项目方面的情况;六是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品出口政策的情况。□ 经发窗口
责任编辑:吴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