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创新型试点企业主要是在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中,选择一批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试点。通过试点工作,旨在大力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持续创新能力的企业,形成比较成熟的,有推广价值的自主创新经验,为广大企业的自主创新提供借鉴和示范。
新安化工依托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率先在草甘膦及有机硅两大主导产业之间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了清洁生产,避免了以浪费资源、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低水平竞争,形成了核心竞争力,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借助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平台,进一步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加大创新投入力度,优化创新管理体制,培养创新人才队伍,健全创新激励机制,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知名品牌,推动企业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徐朝晖)编辑 徐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