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清洁乡村”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农村星级创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日该镇制订了《寿昌镇环卫硬件设施使用管理制度》《寿昌镇党员、群众集中“清洁行动”工作制度》《寿昌镇“清洁乡村”评先创优制度》等长效管理制度。要求各村每月自定1至2天,开展以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 “清洁乡村环境奉献日”活动。建立老龄督查队和妇女督查队,全年发动四次以上全村规模集中的整治活动。
寿昌镇还制订了对各村和社区 “清洁乡村”大行动考核办法。考核采用100分制,总分达到80分开始计奖,根据考核得分给予2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把“清洁乡村”活动作为年度各类先进的评选重要条件和内容,考核坚持阶段性考核和抽查考核相结合。镇政府组织5个督查组,有关情况当月通报。(周爱花 郑学华)编辑:徐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