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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下发“16号”文件种粮大户补了又补
2008-03-06 00:12

    从市粮油站得知,日前省政府下发了“16号”文件,出台了多项有关粮食生产的补贴政策,第一条就是今年我省将实行早稻普惠制补贴,省财政对早稻种植者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


    而对于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杂交稻制种基地农户和农业部门认定为运作管理规范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实际种植面积再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杭州市政府将在此基础上再补每亩10元,而建德市政府也将再补每亩10元,而种粮大户绝大部分是采用良种的,那还有10元的良种补贴。这样算下来,种粮大户每亩的直接补贴将达到70元,这是政府今年给种粮大户发的新年“大礼包”。


    文件的具体内容一共有十条,每条都与粮农有关,最直接的补贴一共有五条。第二条,继续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适当提高订单储备粮收购价外补贴标准;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不低于75元、中晚籼稻不低于76元、粳稻不低于79元。各级地方储备轮换所需的稻谷,省内收购部分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种粮大户签订“订单”,继续实行“订单粮食”预购定金政策。


    第三条,提高水稻良种补贴标准;对种植省定水稻主导品种的农户,省财政给予的良种补贴提高到每亩10元,并根据农户购种与实际种植面积相挂钩的办法,将补贴资金落实到农户。


    第六条,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作业环节补贴标准,对本省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或接受植保合作社服务的农民,继续以“农机作业券”的形式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亩40元。


    第八条,全面实行种粮大户水稻政策性保险;将水稻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必保品种,保险对象为水稻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保障范围为台风、暴风暴雨、洪水和主要病虫害等灾害;保险金额为每亩200元或400元,相应保费为每亩10元或20元,其中财政给予75%的保费补助。


    其他各条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新技术等。这是我省为了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强化了对种粮大户的扶持力度。□ 张京波 傅跃进


    责任编辑:吴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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