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工作项目化。该局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在深化总结以前年度上台阶项目的基础上,继续推出6个局领导牵头与45个科室(分局)实施的上台阶项目,并对项目进行细化、分解,与省厅、省局、杭州市局、市委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对接,使各项工作更具导向作用。
二是项目可量化。针对工作的目标任务,各个台阶项目的确立与方案制定紧紧围绕工作中心,以可操作,可实施,可比较分析为要求,把基础工作与创新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分解可量化,全面之中显亮点,充分体现考核要求。
三是量化可考核。在今年修订完善的考核办法中,其中新增一项为“项目推进、目标量化”,即对重点工作、基础工作考核制订了具体的计分办法,对举措创新、执行有力、成果具有借鉴意义的项目在考核上予以积极体现,使量化考核更具人性化、个性化。( 吴继宾)编辑 徐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