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规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的报销,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安全、高效的运作。日前,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出台并实施了《建德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审核支付操作办法》(试行)。
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医疗费用审核报销中提供的资料要求、审核原则和具体操作流程。对现金结算的医疗费用报销还作出了一些特殊的规定,如外伤病人需提供本人受伤经过自述。为减少城乡居民等待结报款时间,《办法》对现金结算的医疗费用报销审核作了时间限定,规定初审人员在接到审核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要完成审核。为了保证基金报销的“公平、公正、安全、高效”,报销过程还建立了审核人员责任制,双审核、双签名制度,分管领导抽查复审制。
通讯员:夏冰 张有容 责任编辑:张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