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要求,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客观地评价“十一五”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进展,评价规划实施效果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承担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分析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总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提出今后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完善规划体制的对策措施,研究提出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为更好地编制“十一五”规划奠定基础。
意见明确了这次评估的范围、评估的时点和主要内容,评估范围为建德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和20个专项规划,其中“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需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评估时点为2006年至2008年6月的完成实绩,预测到2008年年底的完成情况,以及到2010年的预计完成情况。评估内容主要有:一是“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进展情况;二是“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包括规划的空间布局、结构调整以及为完成任务采取的措施)完成情况;三是“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四是“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包括政策是否已出台,效果如何,存在的问题等);五是针对“十一五”规划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规划是否有需要调整和修订的内容,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完善规划体制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最后强调,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把“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作为今年的一项主要工作,按照有关文件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必要的人力和财力,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市发展和改革局全面掌握“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动态,加强与部门、乡镇(街道)的衔接,全面推进“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市财政局要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市发改局综合规划科)编辑 徐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