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因病在本市镇乡(街道)卫生院及市级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医药费报销比例为20%;住院费用报销封顶额为40000元,住院起付标准500元,具体报销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住院费用根据发生额分为40%、50%、60%三档。据初步统计,今年1-6月我市享受城镇居民医疗报销待遇有8582人次,医保基金共支付56.64万元,受益面达46%。(邵茂萍)编辑 徐卫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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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初见成效
2008-07-03 15:16
[本网讯]建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狠抓“宣传开路,便民服务”两条措施,居民参保热情高,截止目前,我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达18789人(其中免缴人员186人),参保率达91%,出色地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根据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因病在本市镇乡(街道)卫生院及市级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医药费报销比例为20%;住院费用报销封顶额为40000元,住院起付标准500元,具体报销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住院费用根据发生额分为40%、50%、60%三档。据初步统计,今年1-6月我市享受城镇居民医疗报销待遇有8582人次,医保基金共支付56.64万元,受益面达46%。(邵茂萍)编辑 徐卫建
根据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因病在本市镇乡(街道)卫生院及市级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医药费报销比例为20%;住院费用报销封顶额为40000元,住院起付标准500元,具体报销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住院费用根据发生额分为40%、50%、60%三档。据初步统计,今年1-6月我市享受城镇居民医疗报销待遇有8582人次,医保基金共支付56.64万元,受益面达46%。(邵茂萍)编辑 徐卫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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